「PNN文庫出版計劃」服務合約
此服務合約由服務申請人(「甲方」)與Penana Limited(「乙方」)建立,就申請作品(「作品」)達成以下協議,以玆遵守。
第一條:合約有效期限
1. 本合約的固定有效期由簽約日起計,直至作品出版12個月後為止。
2. 固定有效期後,本合約繼續生效,直至雙方同意終止本合約,或其中一方提出終止合約後的第21天。
第二條:定義
1. 本計劃的全名為「PNN文庫出版計劃」,簡稱為「PNN文庫」,下稱為「本計劃」。
2. 乙方的商號為「Penana」,銷售書籍的網站及應用程式為「Penana平台」。
3. 透過本計劃出版作品的Penana平台作者為「作者」。
4. 透過本計劃所出版的書籍為「書籍」。
5. 本計劃所指的「合作伙伴」為提供實體出版服務的出版社或供應商。
6. 本計劃所指的「服務標準」為乙方及合作伙伴在書籍製作、印刷及發行銷售時所採用的準則和規格,詳列服務標準的文件會在Penana平台公開,供甲方在簽約前參閱。
第三條:責任
1. 甲方負責本計劃的書籍的文本內容提供,以及確認成品內容。
2. 乙方負責接收Penana平台上之訂單、修訂稿件格式、銷售、聯絡,並與合作伙伴合作,由合作伙伴提供封面設計、排版、效果圖製作、印前確認、印刷、送貨、圖書登記等。
3. 甲方須確保文本內容無侵犯任何版權或違反任何地區之知識產權法,亦不含有損害他人權利、誹謗、淫穢、不雅或違法的元素。乙方及合作伙伴有權拒絕製作懷疑侵權或違法的書籍。
4. 乙方須盡力保持本計劃執行順利,方式包括提供書籍購買渠道、處理顧客查詢等。
5. 合作伙伴會確保書籍的設計並無侵犯任何版權或違反任何地區之知識產權法,亦不含有損害他人權利、誹謗、淫穢、不雅或違法的內容。若甲方認為設計侵犯版權或違法,須及時提出。
6. 若甲方提供封面圖案供書籍使用,甲方須確保該圖案的使用已獲版權擁有人授權。
7. 合作伙伴會確保書籍製作符合質素標準,條件包括:印刷清晰、內頁排序正確、文字與稿件相同。
8. 若書籍因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而引致任何訴訟或法律後果,該一方需全部承擔。
第四條:權利
1. 在本計劃範圍內,甲方保持擁有作品原文及書名的版權。
2. 甲方授權乙方獲得作品文本內容於香港及全世界各地出版、發行、展示及銷售作品的非專用特許權利,乙方會與合作伙伴分享這些權利的許可。當本合約終止,甲方的授權亦自動終止。
3. 合作伙伴擁有書籍製作過程中產生的材料、設計及最終成品(包括但不限於封面、效果圖、印刷稿)的版權,並自動授權甲方及乙方使用這些項目作本計劃的宣傳用途。當本合約終止,合作伙伴的授權亦自動終止。
4. 乙方有權因應本計劃需求,隨時更換合作伙伴或更新服務標準,而不致影響本合約的執行
第五條:流程
1. 本計劃由接受甲方申請至書籍於Penana平台上架的流程如下:
1.1. 甲方上傳作品文本內容至Penana平台,並向乙方提交申請、同意及接受合約條款,及支付服務費用。
1.2. 乙方處理申請資料及稿件,並將有關資料提供予合作伙伴。
1.3. 合作伙伴會於收到資料後按簽約時的服務標準完成封面設計及排版。
1.4. 合作伙伴會以電郵發送定稿、定價資料及ISBN給甲方。
1.5. 甲方檢查及確認定稿準確無誤,並須在收到定稿後14天內以電郵向合作伙伴提出最後修訂(如有)。
1.6. 按照簽約時的服務標準,如有額外服務費用開支,合作伙伴會在確認款項後通知甲乙雙方,甲方須在收到通知後7天內支付費用。
1.7. 合作伙伴會在隨後5個工作天內完成製作,並按簽約時的服務標準遞送書籍給甲方。
1.8. 乙方在書籍完成製作後5個工作天內會將書籍於Penana平台上架。除非甲乙雙方另有協議,書籍會在合約有效期內維持在Penana平台上銷售。
2. 書籍在Penana平台的銷售流程如下:
2.1. 顧客或Penana會員於Penana平台提交訂單、支付費用。
2.2. 合作伙伴會於隨後5個工作天內完成書籍製作,並安排送貨。
2.3. 乙方按與甲方同意的比例和帳務條款,支付甲方應得收益。
3. 如書籍在書展或書店銷售,流程如下:
3.1. 合作伙伴管理書籍存貨,並將書籍送往書展或書店。
3.2. 書籍在書展或書店的上架及銷售由該處的管理者負責,收益則交由合作伙伴處理。
3.3. 合作伙伴於每年8月31日或以前進行年度結算,支付甲方應得收益。
第六條:費用
1. 甲方需就參與本計劃以乙方指定的方式繳付費用,款項按甲方所選的出版計劃及簽約時的服務標準而定。
2. 在同一服務合約內的作品,若因字數過多或其他限制而需要製成多於一冊,每冊的費用按新一份申請計算。
3. 若甲方於提交申請後修改內文,需繳付額外修改費用,款項按簽約時的服務標準而定。
4. 若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服務而產生其他費用,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另行協議收款安排。
5. 若甲乙雙方另外有所協議,以上部分或全部費用可獲得豁免。
第七條:製作
1. 本計劃之書籍的基本製作規格為膠裝裝訂、封面彩色(包括書名及圖案)、內頁黑白(繁體中文及英文文字),其餘按最新的服務標準而定。
2. 書籍的排版按固定模版製作,乙方及合作伙伴將拒絕任何特定的設計要求,除非另有其他服務協議。
3. 書籍的內文只限接受純文字,以及有限的文字格式,包括:粗體、斜體、底線、删除線、文字置左、文字置中、文字置右、及分隔線;並不接受圖片、影像、特殊符號、表格、其他文字格式或效果、或任何其他表達或形式,除非另有其他服務協議。
4. 書籍的文字內容只限英文字、正寫的繁體中文字、數字及基本標點符號,不支援其他外語、特殊符號、表情圖標、異體別字和簡體中文字等,如甲方提供不支援的內容,排版檔案或會無法正常顯示。若甲方於提交申請後提出修改有關內容,乙方及合作伙伴有權拒絕,或按本合約第六條進行收費。
5. 書籍的內頁按作品於Penana平台上的結構編排,乙方及合作伙伴將拒絕任何特定的排版要求,除非另有其他服務協議。
6. 甲方須於提交申請前檢查和修訂作品。乙方及合作伙伴有權拒絕所有在提交申請後的修改。
7. 合作伙伴會於封面及排版完成後製作定稿檔案供作者確定,惟最終設計由合作伙伴決定。
第八條:銷售
1. 本計劃之書籍的標準定價按排版後的頁數及服務標準而定。
2. 乙方可因應成本、市場吸引力等因素隨時調整定價。
3. 就每本售出的書籍,甲方的應得收益如下:
3.1. Penana平台:定價的20%
3.2. 香港書展及合作書店:定價的60%
3.3. 一般書店:定價的50%
4. 乙方及合作夥伴可因應銷售活動或個別情況,以低於定價的價格銷售書籍,惟甲方所得維持以定價計算,除非另有協議。
5. 乙方及合作夥伴有權生產最多兩本樣本書籍,用作推廣本計劃或展銷,而無需向作者繳付相關收益。
6. 書籍在銷售地點的入貨、退貨、上架及擺放位置由銷售地點的管理者決定,乙方不能干預。乙方不會對甲方作出書籍的上架保證。
7. Penana平台的送貨地址須為香港以內地區。乙方保留銷售書籍到其他地區的權利,甲方所得將另行協議。
8. 書籍發行至書店後,若作者要求取回書籍,乙方及合作夥伴有權拒絕,或要求作者承擔相關行政及運輸費用。
9. 本合約生效24個月後,乙方及合作夥伴有權停止在Penana平台以外的地方銷售書籍,未發行的餘書將送予甲方或合作夥伴處理。
第九條:賬務
1. 甲方向乙方提交服務申請,即代表甲方已確認涉及的服務條款及款項,乙方及合作伙伴會隨即開始製作工作,所有已繳付款項將不可退回。
2. 乙方會提供網上平台,供甲方查閱有關書籍銷售而產生的收益明細,及甲方在乙方的結存。
3. 乙方會將甲方所得收益,存入Penana平台之結存系統。現時系統的提取規則是:當結餘等值港幣200元或以上,甲方將可隨時要申請提取收益,乙方將收取每次港幣5元之提款手續費,並於5個工作天內發放相關收益至申請人提供之銀行戶口。甲方亦可將收益兌換為Pena幣。
第十條:承諾
1. 本合約經甲乙雙方全部同意,是唯一的合約,用以取代先前所有口頭約定或書面約定,一經簽署即合法有效及具約束力。
2. 甲乙雙方承諾對合約內容和雙方的資訊絕對保密,不洩露予第三者。
3. 本合約之任何條款不因其他條款失效而當然失效,亦不構成任何一方成為另一方的商業合夥人、代理人或員工。
4. 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因產品供應商或其他合作伙伴的意外或結業而令本服務合約未能履行所引致損失、壞帳或其他糾紛。
5. 甲乙雙方同意盡力配合對方,共同保護雙方的權利。
本合約未盡事宜,各方日後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如有)將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出現糾紛,應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如出現協商不能解決的糾紛,概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為依據。雙方均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管轄。